首 页 政务公开   车驾服务  车驾行企业 公众交流
信息搜索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第二十五期
http://www.snjj.gov.cn   11月29日 10:59
〖作者: 佚名〗 | |〖时间:11月29日 10:59〗 |〖字体: 提示:双击自动滚屏

五创联动工作动态

第二十五期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07年7月19日

五创交管工作快讯:
●交警支队全力以赴,确保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迎检成功。 
7月18日、19日交警支队全体行动,按照副支队长蒙韬在7月16日动员大会上的部署和支队长吴雄志 "三个到位"的要求,支队全体交通民警冒雨履行职责,全力以赴确保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迎检成功。
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采取非常措施,从严查处出租车、公交车违法行为。
7月18日和19日上午,交警直属一大队全警出动冒雨开展工作1、18日共查处出租车川J11693、川J14115、川J14544、川J13086、川J19617在滨江路乱停乱放,分别作出罚款150元;对川J22062公交车驾驶员杨伟不按规定停靠站点罚款50元。民警还对市团委青年志愿者暗访到的川J09857出租车于7月4日在城北粮站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对驾驶员廖杰(驾驶证号:510602197503284410)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2、17日、18日市城区连续降雨,但丝毫没有影响直属一大队集中整治"白板"三轮车的进程,全体民警按照大队统一部署,冒雨对辖区非法运营"白轮"三轮车进行集中收缴,全队民警及协管员共40人分成7个小组,出动警车12台,采取错时、错位,警便结合,对辖区"白板"三轮车进行地毯式集中清查,从上午8时至晚上12时,全体民警分组分班次连续战斗,两天共收缴"白板"人力三轮车(包括"老年车")37辆,"白板"机动三轮车15辆,扣留无牌无证摩托车9台。
3、滨江路设卡民警分别查处摩托车川JH8743、川JH7317、川J08184、川JF1198在滨江路违反交通标志行驶,作出了50-100元的罚款,对7台电动自行车违禁行驶,作出了20-50元的罚款。巡逻组民警对18台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分别作出了20-50元的罚款,并暂扣了2台无号牌二轮摩托车。
4、19日,省文明城市考核测评团正式对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进行检验,大队全体民警紧急备战,按照大队制定的《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迎检勤务保障方案》的安排部署,对迎检线路全部实行网格化管控,定点、定人、定责,对所有违法行为严格制止查处,确保迎检线路安全畅通。19日上午,大队对无证驾驶且未戴安全头盔的川JH2425摩托车驾驶人吴夕火(男,36岁,新桥镇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8时20分,北固乡人唐明德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经遂州中路时被巡逻民警查获,大队对其作出罚款100元,暂扣机动车的处罚。大队共对13台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作出了10至30元的罚款,对2台出租车乱停乱放作出罚款150元的处罚。
二、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按照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辖区交通秩序管理措施。
近日,市城区连降大雨,但为了创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全体民警仍然在雨中认真履行着管理职能,在强化管理中,大队教导员何铁军、副大队长李文平至始至终都在路面与民警一道进行管理和整治。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如下:
1.在小北街查处逆向行驶12起。川J09779、川J29573(开元出租车)、川HG5479、川J07433、川J20237、川J18307、川J13119、川J19513、川J08653(开元出租车)、川J21992、川J08451、川J14429,分别处以100元的罚款。
2.查处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13起。川JF0714、川JC7928、川JH6048、川JD5242、川JM6280、苏FZR035、川JN1351、川JH1119、川JE2074、川JD1266、川JX7136、川JD1881、川J65156,分别处以30元的罚款。
3.违反标志、标线6起。川JF1161、川JH3135、川JM4243、川JM8361、川JD0124、川JM4635,分别处以50元的罚款。
4.违法掉头2起。川J11369、川J14853,分别处以150元的罚款。
5.查处不按规定停车2起。川J22699、川J18938,分别处以100元的罚款。
6.查处其他违法。赤背驾驶摩托车13起;暂扣摩托车22辆、电动三轮车1辆、其他车辆10辆;查扣白板三轮车8辆;处罚非机动车违法52起。
7、大队干警在做好交通管理的同时,还主动为民做好事。18日下午,一从绵竹秀水来遂宁城区找舅舅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在城区凯旋路妇幼保健院前下车后不慎迷路,遇到了正在街上执勤的副大队长李文平,通过仔细询问,最后将其送到了城南立交桥其舅舅(王春林,长虹三轮车厂)处,其亲属对李副大队长非常感激。

〖提交:BABY〗 | 〖访问: 次〗 | 〖来源:本站〗 | 〖进入车友俱乐部〗 | 〖关闭〗| 〖搜索相关
相关信息:
  • 第二十四期
  • 第二十三期
  • 第二十二期
  •  
    遂宁市网络警察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0825-2254444
    如果发现不良信息,请您点击此举报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遂州中路767号9+2F (界福桥扬子江商场)   邮政编码:629000    公司电话:+(086)-0825-2254444
    电子邮件:jjzd@scsn.gov.cn  投稿信箱:baby@snsf.cn  蜀ICP备:050255670号
    遂宁三方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策划/设计/制作
    Copyright © 2007-2008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All Rights Reserved